蘋果了結(jié)加拿大“電池門”訴訟,每位 iPhone 用戶可獲賠 17.50~150 加元

更新時間:2024-06-22

今日消息,蘋果公司向加拿大的 iPhone 用戶支付和解金,以解決一起關(guān)于“電池門”事件的集體訴訟。符合條件的 iPhone 用戶將有可能獲得介于 17.50 至 150 加元(相當于 93 至 798 元人民幣)的賠償金。

蘋果了結(jié)加拿大“電池門”訴訟,每位 iPhone 用戶可獲賠 17.50~150 加元

該事件始于 2017 年 2 月,當時蘋果在 iOS 10.2.1 中通過某種方式“故意降低舊款 iPhone 的性能”,但并未向用戶明確說明。受影響的機型包括 iPhone 6、iPhone 6 Plus、iPhone 6s、iPhone 6s Plus、iPhone 7、iPhone 7 Plus 以及 iPhone SE。

對于此事,蘋果曾回應稱,他們會在必要時使用“電源管理系統(tǒng)”來限制某些 iPhone 型號的性能上限,以避免手機在電池老化時意外關(guān)機。隨后,蘋果宣布降低電池更換價格,并為用戶提供了關(guān)閉該限制的選項。

盡管蘋果堅決否認了所有指控中的“不當行為”,但在 2020 年 3 月,他們同意向美國用戶支付 5 億美元(相當于 35.8 億元人民幣)的和解金?,F(xiàn)在,加拿大用戶也將獲得類似的賠償。

據(jù) CBC News 報道,蘋果將支付 1113.75 至 1442.75 萬加元(相當于 5925.1 至 7675.4 萬元人民幣)以達成和解。每位用戶可獲得的賠償金介于 17.50 加元至 150 加元之間,具體數(shù)額取決于提交索賠的人數(shù)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這次的和解并不意味著蘋果承認了自己的過失。公司否認了所有針對它的指控。該和解協(xié)議適用于加拿大除魁北克省以外的所有地區(qū)。

集體訴訟律師邁克爾?皮爾萊斯表示,法官最終裁定擬議的和解協(xié)議是“公平、合理的,并且是集體中的最佳決定”。他還稱贊蘋果公司作出了“正確的決定”,主動承擔責任,盡管在法律上并未承認做錯了任何事。這種情況在集體訴訟中是很常見的。

蘋果了結(jié)加拿大“電池門”訴訟,每位 iPhone 用戶可獲賠 17.50~150 加元